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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指南

一、建设单位

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以下简称标杆校)的建设单位为独立设置的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高职专科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二、基础条件

1.建设基础良好。建设单位的信息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有明确清晰的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规划,有可观测的数字校园建设目标和举措。

2.应用场景丰富。在师生发展、数字资源、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支撑条件、网络安全和组织体系等方面的应用场景丰富,在数字校园建设和应用上有特色亮点。

3.积极参与试点。积极参与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对接“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且已开始数据上报。

4.具备数治基础。在打破“信息孤岛”、破除数据壁垒和数据采集、汇聚、分析等方面有一定的实践探索,有推进数字治理的机制。

5.服务贡献明显。数字赋能专业转型升级和人才培养改革有成效,积极参与“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智慧职教平台)建设,持续提供优质数字化资源。

三、建设任务

1.丰富拓展应用场景。聚焦差异化教、个性化学、精准化管、智能化评、虚拟化研等现实需要,加大智慧校园、智慧教室、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智慧图书馆等建设力度,打造在线学校空间,完成师生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应用场景的开发与建设。

2.扩大优质资源供给。开发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具有高可靠性、高可用性的数字化教学资源,积极向国家智慧职教平台提供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

3.赋能教学与评价改革。在课堂教学、实习实训、辅导答疑、课后服务、教师培训等工作中,广泛使用国家智慧职教平台提供的优质资源,加强数字教育环境下的教学研究,开展精准评价、诊断、改进,推动教育教学多元化、多样化,以数字技术推动教育教学和教育评价改革创新。

4.提高数据治理能力。根据教育部信息中心印发的《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中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附件1),接入“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并持续开展数据交互。根据教育部信息中心印发的《职业院校大数据中心建设指南》(附件2)建设校本数据中心,涵盖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业设置、课程开设、学生信息、教师信息、企业信息等基础数据,打造校本综合平台,强化数据无感采集、全量汇聚、智能分析能力,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监测指标

建设单位按照《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监测指标》(附件3)的要求,依托信息技术,实现以下目标。

1.师生发展方面。学生能及时获取学习目标、学习进度、综合评价、就业服务信息等内容;教师能个性化地参与教师发展活动、获取个性的发展评价和指导。

2.教育教学方面。学生能够在线上开展自主学习、实习实训和处理学习事务,教师能够在线上开展教学管理、参与教研活动。

3.管理服务方面。完成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具备统一身份认证和一卡通服务功能,可以为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服务。

4.网络安全方面。校园网络运维与安全管理、数字化教学环境管理、校园安全及能源管理科学高效。

五、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对照标杆校基础条件、建设任务,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j.chinaafse.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账号注册,并在“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模块填写信息数据、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形成《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任务书》(附件4),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加盖建设单位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建设任务书》PDF版通过管理平台上传,无需寄送纸质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省内职业院校积极参与,按照指南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加盖公章,待学校上传PDF版后登录管理平台完成审核程序并提交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六、时间安排

标杆校注册填报时间:2023年7月30日-8月31日,2024年起每年的1月1日-8月31日。截止时间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在管理平台完成审核程序并确认提交。

标杆校绩效数据采集时间:2023年起每年11月1日-12月15日。建设单位应及时登录管理平台查看有关通知。

附件:

1.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中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

2.职业院校大数据中心建设指南

3.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监测指标

4.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