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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

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地应根据《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地方制造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确定本辖区内遴选对象范围,广泛组织动员申报。


(二)遴选推荐。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建设遴选参考标准》(附件1)组织基地遴选推荐工作,要保证推荐质量,每省遴选推荐基地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附件2)报送我部。


(三)复核确定。我部组建专家库,通过随机抽取专家的方式,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布。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筹推进。各地要加强基地建设工作,带动本区域制造业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发展。符合条件的基地可优先推荐纳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二者要有机结合、同向发力。


(二)充分发挥效能。基地要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对接制造业产业链和创新链,建立培训交流互动平台,积极开展制造业高新技术、数字技能、绿色技能等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总结推广经验。

我部将对基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总结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成效,组织经验交流,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附件1.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建设遴选参考标准.doc

           附件2.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申报书.do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9日